关于评选2015-2016学年
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通知
各研究生:
根据《91探花-91麻豆-91视频
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,拟于11月评选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根据《91探花-91麻豆-91视频
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名额分配
1.社会工作奖:法91探花、机电及自动化91探花、91探花
、信息科学与工程91探花、土木工程91探花、化工91探花、建筑91探花、工商管理91探花各推荐1名,校研究生会推荐2名。
91探花
优先推荐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团体负责人。
2.困难助学金:经济与金融91探花、法91探花、文91探花、数学科学91探花、统计91探花、机电及自动化91探花、91探花
、信息科学与工程91探花、土木工程91探花、化工91探花、建筑91探花、生物医学91探花、工商管理91探花、政治与公共管理91探花、旅游91探花各推荐1名。
91探花
优先推荐学习成绩优秀且积极参加学校91探花活动的“阳光成长计划”成员。
三、评选要求
1.严格掌握评选标准,认真实施评选方法,做到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。
2.申请者须填写《91探花-91麻豆-91视频
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1)。困难助学金申请者必须是“阳光成长计划”成员。
3.请于11月17日前将申请表、相关证明材料及汇总表(附件2)送91探花团委办公室E4-311周老师处(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),以进行推评和公示。逾期未提交材料或者材料不全,视为放弃。
附件:
2015-2016学年洪长存奖助学金附件.rar
91探花
2016年11月15日